admin 發表於 2020-8-27 13:23:27

光明日報:打擊保健品騙局還需法律出重拳

打著傳統文化、高科技發明等各色旗號給老年人講課、洗腦,借機把本钱低廉的產品包裝成能治百病的保健品,面向老年人高價推銷、攫取暴利……现在,對這一陵犯消費者權益的現象,处所立法已經脱手。

據報道,近日,黑龍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《關於加強老年人保健產品等消費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事情的決議》。根據這個決議,60歲以上老年人通過會議營銷等方法購買的保健產品,在7日內可以無来由退貨等。

這的確是一個“暖心”的好規定。現實中,一些犯警份子经常通過會議營銷等手腕,蒙騙白叟購買“高級保健品”。比及白叟苏醒過來,或是后代發現時,退還這些“天價保健品”,卻幾乎成为了一件不成能的事。以前,山東青島一名白叟在“康健講座”的誘惑下,買了近10萬元的“奇异保健品”,便因為退賠無門而投海。“七日無来由退賠”的法規,為老年人挽回損失供给了可能。

實際上,這一处所立法還有上位法的根據。我國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》規定,“保障老年人正当權益是全社會的配合責任”,《消費者權益保障法》明確規定,“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买卖,應當遵守自願、同等、公允、誠實信誉的原則”,消費者享有知情權、自立選擇權、公允买卖權,除“消費者定作”“鮮活易腐”等四種商品外,“經營者採用網絡、電視、電話、郵購等方法銷售商品,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,且無須說明来由”。不難看出,這一处所規定合适這一精力。

不過,打擊“天價保健品”,僅憑一紙立法還不夠。對那些拿定主意蒙騙白叟的犯警商切菜器,家,凡是是“打一槍換一個处所”,比及白叟察覺到購買的保健品有假上當,再拿著法規上門算賬,极可能已经是人去樓空。不少遭到蒙騙的白叟,對犯警份子的一套說辭笃信不疑,對家人的勸說拒不聽從,等苏醒過來,早已過了法定的“保護期”。是以,在完美“無来由退賠”規定的同時線上博奕,,還應加強對營銷騙局的管控執法,防酷塑冷凍減脂,止立法“懸浮”。

從更深處看,打擊保健品騙局、維護老年人消費權益,還應下好應對“老齡化”這盤大棋。據媒體調查報道,我國每一年營養保健品銷售額超過2000億元,此中老年人消費佔了5成以上。在老年人保健品消費量高企的暗地里,是老齡社會的到來。

這些孤獨的白叟,是“天價保健品”騙局的重要對象。隨著年齡的增大、康健程度的降低,他們對保健品的但愿和依賴也就變得越發強烈,而防备知識和信息技术的匱乏,個體判斷力的不足,后代知情勸告的滯后無力,決定了他們水果禮盒,很轻易為犯警商家圍獵受騙。在加強專項執法打擊、供给防騙警示、求償法令支援等精細化服務的同時,還應健全社會養老保障體系,幫助老年人融入社會,增強平安感,讓保健品騙局沒有市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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